校園小藝人
新北市新莊區興化國民小學校園小藝人活動實施計畫
- 主旨:
- 推展藝術教育,提供多元舞台。
- 營造校園藝術環境,陶冶學生藝文興趣,鼓勵主動參與藝文活動。
- 提昇藝術感受力、鑑賞力、想像力、創造力等藝術能力與素養。
- 培養藝術人才,充實精神生活,提昇文化水準。
- 依據:
- 教育部藝術教育紮根實施方案辦理。
- 新北市藝術教育月實施計畫辦理
- 辦理單位:新北市新莊區興化國民小學教務處。
- 活動對象:興化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。
- 活動時間:晨間活動、用餐時間、課間時間或彈性時間等。
- 活動地點:利用四樓禮堂、穿堂或城堡等開放空間或集會空間進行。
- 活動內容:
- 組別:個人組及團體組。
- 類別:
- 音樂類:歌唱(獨唱、重唱、合唱……)、樂器演奏(含國樂、西樂獨奏、重奏、小型樂團……)等。
- 表演藝術類:戲劇(傳統、現代、偶戲、行動劇……)、肢體表演、舞蹈(街舞、古典、現代……)等。
- 其他類:魔術、雜耍、武術、傳統技藝、相聲、藝術氣球……等。
- 活動時程:
時間 |
活動 |
地點 |
備註 |
11月28日至12月3日 |
活動計畫公告 |
學校首頁、公佈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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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至12月9日 |
報名 |
教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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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2日至12月14日 |
資格審查 |
教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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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4日 |
公告錄取名單 |
學校首頁、公佈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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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9日至12月22日 |
校園小藝人表演 |
依主題規劃期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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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8日 |
頒發校園小藝人證書 |
兒童朝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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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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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演出內容不宜涉及政治、宗教,禁止暴力及危害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之情事。
- 準備及演出過程須注重安全。
- 除學校允許提供之設備外,展演所需樂器、器具……等由演出者自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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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獎勵:參加本活動依規定完成演出,並經學校評定認可者,得由學校頒發「校園小藝人」 證書。
- 本計畫奉校長核可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